我國和歐盟規定的食用菌中重金屬限量標準大PK!
近期,我國和歐盟陸續修訂了食用菌中重金屬限量標準。歐盟(EU)2021/1317和(EU)2021/1323號條例分別修訂了(EC)NO 1881/2006法規中鉛和鎘在食用菌中的限量標準。我國發布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修訂了鉛、鎘、汞、砷在食用菌及其制品中的限量標準。歐盟作為我國食用菌主要出口地區之一,其與我國限量標準的差異是輸歐過程中的密切關注點。
一是標準數量PK。對于食用菌中重金屬限量規定方面,我國對食用菌及其制品中鉛、鎘、汞、砷均制定了限量,歐盟僅對食用菌中鉛、鎘制定了限量,未對汞、砷制定限量。
二是鉛限量PK。歐盟規定“雙孢蘑菇、平菇、香菇”鉛限量為0.3 mg/kg,與我國標準規定的限量一致;規定“野生食用菌”鉛限量為0.8 mg/kg,嚴于我國標準規定的“牛肝菌、松茸、松露、青頭菌、雞樅、雞油菌、多汁乳菇及以上食用菌的制品”鉛限量1.0 mg/kg;對雙孢蘑菇、平菇、香菇以外的栽培食用菌未作鉛限量的規定。
三是鎘限量PK。歐盟規定“香菇、平菇”、“ 除香菇、平菇以外的栽培食用菌”、“野生食用菌”的鎘限量分別為0.15 mg/kg、0.05 mg/kg、0.5 mg/kg,均嚴于我國標準規定的食用菌中鎘限量。
鑒于歐盟規定的食用菌中重金屬限量標準存在部分指標嚴于我國的情況,在此提醒廣大出口歐盟的食用菌企業注意,在生產過程中需要提高質量風險意識,加強對出口食用菌的檢測和監控,及時掌握出口市場的最新標準和要求,才能更好地應對國際貿易壁壘,讓食用菌順利“走出”國門,更好地推動食用菌參與國際市場競爭。
作者:上海市農業科學院農產品質量標準與檢測技術研究所/農業農村部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實驗室(上海)/農業農村部食用菌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上海)張艷梅,趙曉燕,周昌艷